关于对东光县秦村镇秦村五村张某某塑料颗粒造粒加工厂环境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张某某废塑料颗粒造粒加工厂实际负责人为张玉栋,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秦村镇秦村五村西北。该院落南侧为水塘,东侧、北侧、西侧均为农田。张玉栋院落内原有生产设备(1台挤出机)已拆分为零部件,目前该院落仅存放塑料颗粒产品用于销售。
8月28日,东光县分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件》中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举报中反映的张某某塑料颗粒造粒加工厂自2023年2月被取缔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生产设备,原有生产设备1台挤出机已拆分为零部件,地面及零件上落满灰尘,长期未生产,车间内堆存约2吨塑料颗粒成品,经询问业主,堆存的塑料颗粒用于日常贸易买卖。未发现存在排放废水废气现象。经向乡镇工作人员核实和走访村民,该业主名下无其他产业,秦村镇秦村五村居民区内无其他塑料颗粒造粒加工厂。
前期,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光县分局于2023年2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张玉栋在自家大棚内加工生产塑料颗粒,接到举报后,分局执法人员联合秦村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对张玉栋塑料颗粒作坊依法进行取缔,在后期的巡查过程中未发现该作坊存在复工复产现象。
综上所述,《举报件》中反映张某某有废塑料颗粒造粒加工厂,一直生产,在居民区排放废水废烟废气不属实,不存在噪声污染环境废水流入地下现象。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督促秦村镇政府对加强对张玉栋院落取缔后空置厂房的日常监督;责成东光县分局举一反三,在辖区内常态化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同时,防止信访案件影响扩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由于举报人为匿名,且未留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回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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