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村镇西市村这里有一份给你们的征地告知书请查收!
为了易县城镇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和西市村建设用地;南至:西市村建设用地;西至:西市村建设用地;北至:西市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025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易县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1.25万元。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我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情况等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因工作需要,需招租临街门脸一处,要求:位置一层,面积280-300平米,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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