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沧州尚村(城南)220kV输变电工程核准变更的批复沧审批核〔2019〕127号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沧州尚村(城南)220kV输变电工程核准变更的批复沧审批核〔2019〕127号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供电分公司:
报来《沧州尚村(城南)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变更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沧州尚村(城南)22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城南约4km,杨庄村北约1.5km,在建南环路以南150m处,西侧为村村通水泥路,附近有S282省级公路通过,架空线路路径位于肃宁县和河间市境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尚村(城南)220kV变电站,2台180MVA主变,4回220kV出线kV出线kV架空线km,配套通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1672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181.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招标内容按照《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沧州尚村(城南)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变更申请报告》、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沧州尚村(城南)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沧国土资预函字〔2018〕15号)、肃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沧州尚村(城南)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X401〕号)、肃宁县发展改革局《关于沧州尚村220kV输变电工程(肃宁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肃发改投资〔2018〕56号)、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沧州尚村220kV输变电工程(肃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35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 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 期限蕞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主办单位: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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