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沧州尚村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沧审批核〔2020〕21号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沧州尚村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沧审批核〔2020〕21号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供电分公司:
报来《沧州尚村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 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沧州尚村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沧州市肃宁县境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期新建线km,其中架空线kV出线间隔。
四、项目总投资623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5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招标内容按照《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沧州尚村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 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 期限蕞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主办单位: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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