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93名房主出租房屋却被罚!一起来看看因为什么
8月3日,据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辖区内居民反映,自己所住小区的居民楼内经常有陌生人频繁进出,严重影响了周围住户的正常休息。新华公安随即对该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居民楼内窝藏着一个传销窝点,民警当场解救误入传销人员6名,并与房主取得联系。经讯问,房主张某在未取得承租人身份有效证件的情况下就将该房屋出租给吴某(暂无法核实),并未向当地派出所进行备案。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警对张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自“亮剑2019”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华公安共对967户出租房屋进行了检查,对其中93个违规出租房屋房主进行了处罚。新华公安提醒广大房主:房屋出租前一定要核验承租人身份,切勿将自己房屋出租给涉嫌传销团伙和其他涉嫌违法人员,并对房屋出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同时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备案。我们也将对辖区内房屋出租情况进行不定期、不间断检查,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一定严惩不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