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液化天然气(LNG)管道工程沧县段(沧州分输站、兴济阀室、旧州阀室)建设用地的批复
天津液化天然气(LNG)管道工程沧县段(沧州分输站、兴济阀室、旧州阀室)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5457公顷(其中:耕地1.4537公顷、非耕农用地0.0920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天津液化天然气(LNG)管道工程沧县段(沧州分输站、兴济阀室、旧州阀室)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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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液化天然气(LNG)管道工程沧县段(沧州分输站、兴济阀室、旧州阀室)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5457公顷(其中:耕地1.4537公顷、非耕农用地0.0920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天津液化天然气(LNG)管道工程沧县段(沧州分输站、兴济阀室、旧州阀室)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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