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迫切助推楼市沧州年终再拍地
本周房地产市场比较稳定,决策层发布的多条政策性消息让市场泛起涟漪。如房地产税划归地方、农民购房补贴增加、居住证条例公布等均将从侧面利好楼市,同时也体现出决策层救市之迫切。而沧州对物业管理的调整以及年终拍地的举动也能看出政府对市场调控的态度。
一、沧州出让5宗土地使用权 含2宗住宅3宗工业
新闻提要:12月8日,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今年第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公告通知12月30日15时将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拍卖出让5宗土地使用权。
5宗地分别为:CTP-1516宗地,位于运河区规划朝阳北大道西侧、规划路北侧,土地出让面积64.195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CTP-1517宗地,位于运河区永安大道东侧、规划路北侧,土地出让面积11.948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CTP-1518宗地,位于运河工业园区规划瀛海路南侧、规划开元北大道西侧,土地出让面积25.0001亩,土地用途为工业;CTP-1519宗地,位于运河工业园区规划瀛海路南侧、规划开元北大道西侧,土地出让面积27.452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CTP-1520宗地,位于运河工业园区永安大道东侧、规划路北侧,土地出让面积29.9999亩,土地用途为工业。
焦点点评:此次为今年沧州第4次土地使用权拍卖,5宗地中包含2宗住宅用地,3宗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共约合158.6亩,其中住宅为76.1亩。从两宗住宅用地规划指标看,其容积率为不小于1.5、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预计未来所建项目为普通刚需住宅。纵观全年,除本次土地出让外,2015年沧州共出让15宗地,成交11宗,其中包含6宗住宅用地。与前两年相比,沧州土地市场逐渐回归理性,拿地数量和土地溢价率均有所减少。
二、沧州出台文件加强物业管理 列出小区管理责任清单
新闻提要:日前,沧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分别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县(市、区)住建部门所负责内容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将严格规划建设审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对新建小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和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实施不同模式的管理。
焦点点评: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化,物业管理这一新兴行业应运而生。它的产生和发展,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扩大就业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制度加以解决。沧州出台文件加强物业管理,并列出小区管理责任清单,新老小区的物业管理将得到完善,但更多细节和问题还需进一步落实解决。
三、房地产税收入将全部划归地方 由两税种合并而成
新闻提要:房地产税改革向前推进之路虽历经坎坷,但步伐从未停歇。日前,媒体从权威渠道获悉,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焦点点评: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税改革是我国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调节税制结构的重要一环。未来若开征房地产税,将是地方政府一项可靠的财政收入,也有利于化解土地财政难题。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税改革的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很多人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并且,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要税种之一还需要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长远看,房地产税会成为省以下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这在我国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至少要十年、二十年以后才能达到。
四、官方推政策包促农民购房 加大拆迁货币补偿比例
新闻提要:在中央定调去库存后,住建部召集地方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研究去库存方案。住建部指出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在中小城市、城镇首次购买住房政策的支持力度,例如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利息补贴等支持政策。同时,部里要求研究扩大公积金缴存基本面,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加大公积金对购房的支持力度,方便农民贷款。此外,对于拆迁的补偿方式做了很大改变,此前地方拆迁大多以原地回迁为主,但现在要大幅提高拆迁货币补偿的比例,对于库存特别高的城市,要求全部使用货币补偿方式,对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房也做出相似的要求。
焦点点评:现阶段地方政府也在加快研究去库存的政策,但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财政吃紧,给予农民大幅度的购房补贴不太现实。且对于农民进城购房后,户籍、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保障的跟进需要大量财力支持,对地方财政水平要求较高。另外,对于其在原农村拥有的宅基地与耕地的处置方式也极为难定。现阶段农民进城购房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尚不健全,贷款执行难度较大。另外,土地流转与农村制度改革未定的背景下,农民有效担保难定,因此,贷款还款监督执行较为困难。
五、《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闻提要: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主要有:一是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九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二是通过梯度赋权机制要求各地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明确持证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及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另外,申请人需知,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焦点点评:居住证的办理意味着居民将可在居住城市享受到保险、教育、公共服务等各方面的便利。国家的出发点也在于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此举对房地产行业无非是重大利好,除《条例》中提及居住证持有人有在居住地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直接拓宽购房者贷款渠道外,还将增加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从而为买方市场注入新活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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