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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3地发布征地告知书征地面积共计517亩

  原标题:沧州3地发布征地告知书 征地面积共计517亩

  近日,沧州盐山、献县、泊头发布征地告知书,合计征地面积达34.4574公顷(合516.861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医卫慈善用地、科教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盐山国土局发布《2018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补偿公告》,该批次共涉及3个地块。其中:

  1号地拟转用征收盐山镇贾张村集体土地0.5296公顷,按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2号地拟转用征收盐山镇尹刘村集体土地1公顷,按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3号地拟转用征收圣佛镇西圣佛村集体土地0.7697公顷,按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科教用地。

  献县国土局发布征地告知书,共涉及9宗地块,其中:

  南河头乡曹庄村征地0.3416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片区价标准为每公顷99.9万元;

  乐寿镇西李庄村征地0.2853公顷,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片区价标准为每公顷116.55万元;

  淮镇北街村征地1.4172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片区价标准为每公顷78.45万元;

  南河头乡东单桥村征地18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片区价标准为每公顷78.45万元;

  乐寿镇东武庄村征地4.016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片区价标准为每公顷99.9万元;

  韩村镇中大屯村征地0.2595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片区价标准为每公顷78.45万元;

  韩村镇东大屯村征地0.0117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片区价标准为每公顷78.45万元;

  南河头乡范庄村征地1.3333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片区价标准为每公顷78.45万元;

  段村乡尧上村征地0.6741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片区价标准为每公顷78.45万元。

  泊头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泊头市2018年六批1号地征地告知书》,于开发区双狮赵村征地5.8194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区片标准价为每公顷9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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