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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约78亩商住用地将拍卖

  原标题:市区约78亩商住用地将拍卖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CTP-1902号宗地:位于新华区京沪铁路东侧、解放路南侧;出让面积52144.98平方米(合78.2175亩)。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3.0、不小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该地块中按区政府要求建设提供安置房面积35163.03平方米,其中住宅安置房面积31919.19平方米,商服安置房面积3243.84平方米。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314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30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17时,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区256号窗口获取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然人凭身份证、法人凭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上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17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通过后,交易中心为竞买申请人发放《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蕞终竞买资格由沧州市土地招拍挂工作委员会复审确定。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拍卖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八室。

  来源: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官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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