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被处罚
探针财经从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获悉,2024年11月19日,任丘市北汉乡人民政府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任北汉罚决【2024】011号,处罚对象为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处罚信息显示,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20年7月,占用北汉乡北汉村西南北汉乡人民政府西侧土地1216平方米擅自翻建办公楼,其中建筑物面积1252.6平方米,至今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任丘市北汉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头部款之规定,对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非法占用1216平方米的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建筑物面积 1252.6平方米。2、对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非法占用的1216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 15 元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18240(万捌仟贰百肆拾)元整。
据天眼查APP显示,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曾用名: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成立于1999年,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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