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人民政府
—安平—沧州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沧州市段)肃宁县万里阀室2024年1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145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月3日
(一)面积:0.1454公顷(其中:耕地0.1449公顷、非耕农用地0.0005公顷)。
(二)范围:万里镇河头店村东侧、魏娄村至孝举村村庄道路西侧的土地。
(三)用途: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沧州市段)肃宁县万里阀室1号、2号。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本公告可在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由肃宁县人民政府委托万里镇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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