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08日 至 2014年02月27日 到 沧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08日 至 2014年02月27日 到 沧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2月27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2月27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2月28日09时00分 在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第三会议室 进行。
(一)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到2014年2月27日12时(节假日除外),参加竞买者必须按时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拍卖出让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
(三)公告期间,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以正式拍卖日5日前沧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四)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查阅。
联系地址:沧州高新区吉道与西安路交叉口东南角(永济路与吉道交叉口北行500米路东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楼412室)
开户单位: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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