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将征收开发区约370亩土地 涉及4个村庄
从沧州市政府网站获悉,为了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区域内27宗土地,共24.6648公顷(369.972亩),涉及开发区内八里屯村、赵家坟村、祝庄子村和风化店村4个村庄,具体内容为:
八里屯村:位于沧州市开发区八里屯村西侧和东侧7宗土地,面积约6.0118公顷。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街巷用地、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拟征收土地2.9805公顷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9.5万元;拟征收土地3.0313公顷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赵家坟村:位于沧州开发区赵家坟村东南侧1宗土地,面积约0.6215公顷。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街巷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9.5万元。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街巷用地、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风化店村:位于沧州开发区风化店村西侧11宗土地,面积约8.7178公顷。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街巷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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