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公示沧交示字[2024]12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原则,于2024年8月28日拍卖出让成交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地块位置:新华区永乐大道东侧、东风路南侧;
4.土地用途:居住、兼容商业,其中兼容商业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20%;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
6.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容积率为2.0-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0%,住宅建筑不高于54米,地下不超过-15米(不含地基部分)。
7.土地出让成交价格:14410万元。
8.受让人:沧州市新北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日。
三、上述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联系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4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