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公示沧交示字[2023]11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原则,于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地块位置:观海路(原松源路)以北、国风大道以东;
3.地块范围:东至地界、南至观海路、西至国风大道、北至地界;
6.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7.行业分类:橡胶和塑料制造业;
8.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9.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大于等于0.9;绿地率:小于等于15%;建筑系数:大于等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率小于等于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研发类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其他规划控制指标及其他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沧高审设(2023)02号”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执行。
10.土地出让成交价格:6850万元。
11.受让人:沧州明珠锂电池隔膜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2日。
三、上述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二)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沧州市求是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国际机器人大厦17 层
主办单位: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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