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千童商业广场一期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和《河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准予该项目人防竣工验收备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该项目5#、5A#楼出具规划核实意见,对该项目1、2、3#楼出具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核实,该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一、根据《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该项目已通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市消防支队:该项目5#、5A#楼消防验收备案确定为抽查对象,抽查合格。该项目1、2、3#楼消防验收合格。
市地震局:该项目竣工图中抗震参数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验收通过。
主办单位: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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