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旺佳华庭小区(付永社、薛俊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
关于旺佳华庭小区(付永社、薛俊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
河北旺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业主:
因该小区7号楼1单元701室付永社业主、14号楼2单1002室薛俊富业主申请不动产登记,我局将对该房屋进行转移登记,根据相关规定现进行公告。你们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5月17日前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报,逾期不申报的,我中心将视为无纠纷,依据业主的单方申请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沧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联合承办 运维电线以上分辨率)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