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沧州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沧州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沧州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沧开发经发批字[2025]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沧州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沧州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沧州贤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准化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993.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302.52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给水管网1500米管径DN400、污水管网3000米管径DN600-800、雨水管网1500米d1000-d1200、燃气管网2000米DN200、预埋强弱电管1500米,破除及恢复路面5592平方米;用地面积为10983.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94.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98.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96.11平方米。地上1-5层为戊类厂房,6层为厂房附属办公用房,地上建筑面积14785.26平方米,地下一层为汽车库,地下建筑面积3696.88平方米;附属设施工程配套用房(内含生活水箱;消防泵房和水池;配电室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总建筑面积612.6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13.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9.23平方米。项目配套建设园区及周边给排水管网、电气管网、通信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沧州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全部内容。本次招标蕞高投标限价69373541.65元。
2.3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9提供在投标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 个;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9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期的养老保险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 月31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沧州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佳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贤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微。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科
电线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单位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采取远程异地评审。
9.2.1 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9.2.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9.2.4 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9.3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9.3.1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10.1 招标人:沧州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沧州经济开发区兴业路23号;
10.2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贤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青海南大道士林府第4号楼1单元101室;
项目负责人:高磊磊,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磊磊、刘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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