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不动产土地房屋权属询异公告(2025)字第227号
万州区不动产土地房屋权属询异公告 (2025)字第22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州区太白路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 登记五科)。
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金福村三组5*号
登记机构:重庆市万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印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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