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孟村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 2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孟村县辛大公路流潭村段北侧 ;出让面积:(略).7平方米(合24.4676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规划容积率≥1.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备注:该宗地为高寨镇人民政府按“标准地”模式供应的重点项目保障用地,竞买报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有效:1、全额缴存土地竞买保证金;2、于高寨镇人民政府签署《“标准地+承诺制”项目投资协议书》并严格执行承诺内容,高寨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513.819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13.8196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 万元/亩的整倍数。
土地位置:205国道高寨镇泊二庄村段西侧 ;出让面积:8225.42平方米(合12.3381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规划容积率≥1.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备注: 该宗地为高寨镇人民政府按“标准地”模式供应的重点项目保障用地,竞买报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有效:1、全额缴存土地竞买保证金;2、于高寨镇人民政府签署《“标准地+承诺制”项目投资协议书》并严格执行承诺内容,高寨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259.100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59.1001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 万元/亩的整倍数。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下载土地拍卖出让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土地交易-土地交易文件下载】菜单,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右侧下载按钮,进行土地交易文件下载操作。 下载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竞买人,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略)_index. shtml)”首页的“交易主体注册系统”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略) 。 竞买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16 时,到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窗口获取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然人凭身份证、法人凭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上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通过后,为竞买申请人发放《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竞买人资格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在拍卖现场蕞终复审确定。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拍卖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一室
(一)参加竞买者必须在 2025 年 4 月 14 日 16时 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指定银行确认在有效时间收到),并将竞买申请资料按要求准备齐全交付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出让条件、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公告期间,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以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略)) 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查阅。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支付。
开户单位: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村回族自治县支行
(一)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朝阳大街南段东侧
(二)孟村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朝阳大街南段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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